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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玉溪市2006年环境保护工作盘点

http://www.yuxinews.com 2007-3-7 15:14:00

□玉溪新闻网记者  胡贵青  实习记者  景荣

    “创模”工作进一步推进;“三湖一海”水环境污染防治成效显著;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全部完成;环境现场执法力度加大,全年共查处各类环境案件551件,处理污染事故3起,共查处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排污企业立案102件,结案102件,罚没收入共计113.37万元,共征收排污费1300万元。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环保规划的第一年,全市环保部门积极推进“生态立市”战略的实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以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主线,以强化环境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为目的,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努力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 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局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指标。

“创模”工作进一步推进
    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垃圾处理场扩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等未达标的考核项目督促相关部门作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目前,玉溪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医疗废物得到集中无害化处理;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按照新的指标要求,对我市“创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详细的资料数据收集、对照和分析。按照“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30项考核指标、参考指标以及实施细则,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原考核指标为27项,调整后需考核29项,根据各“创模”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上报的资料数据和收集的资料对照新考核指标,目前达到考核要求的指标9项,部分达到考核要求的指标7项,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指标10项,底数不清的指标3项。
    认真总结“十五”“城考”工作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十一五”“城考”指标体系,扎实完成2005年度国家、省“城考”汇总材料上报及数据软件的报送工作。我市在全省2005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名列第二。继续巩固“环境噪声达标区”、“烟尘控制区”创建工作成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监测复测工作,确保“环境噪声达标区”、“烟尘控制区”稳定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编制上报了云南省7个环保重点城市环境质量达标考核验收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完成了《玉溪市在用机动车环保年检工作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将该规划上报了市政府。

   “三湖一海”水环境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加强项目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认真落实“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保2003—2005年“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的顺利完成。责任书需完成的62个项目,目前已完成55项,在建3项,开展前期工作3项,未启动1项(杞麓湖退田退塘还湖工程)。在实施目标责任书项目的同时,新增实施了抚仙湖北岸新河口—洋潦营农灌沟污染控制工程、杞麓湖中河污染控制工程、阳宗大河环境综合整治等31个项目;加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工作力度,完成了7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对玉溪市“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五”计划及2003—2005年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对玉溪市“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五”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作了评估;完成了《玉溪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三湖一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规划》、《抚仙湖流域全面保护与治理规划》、《星云湖、杞麓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十一五”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编制工作;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下达了《2006年“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投资计划》;为迎接省政府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在玉溪召开,组织编印了《生态立市、天人和谐》大型画册,制作了《天人和谐》电视专题片。
    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人工湿地及挺水植物带工程项目建设。目前,挺水植物带工程项目已完成投资867.80万元,工程已完工。九溪人工湿地工程项目完成投资3456.00多万元,土建已全部完成,植物育苗已满足工程要求,待水利部分通水后即可实施植物种植;实施星云湖退塘还湖生态修复工程,对星云湖周围的1979.63亩鱼塘和341亩农田实施了退塘退田还湖和生态修复。启动星云湖人工湿地植物残体及农业固废处置、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抓好抚仙湖湖泊环境监测站(抚仙湖保护研究所)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土建工程已完工。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不断强化
    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化升级,重点强化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把好项目的选址关和“环评”审查、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物耗、重污染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强化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和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并对146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年审,新发放8家企业的排污企业许可证,共审批建设项目88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否决了一个黄磷生产项目,一个磷矿开采项目,审批15家工业项目的试生产报告,办理了56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工业企业限期治理达标全力实施    
    有计划、有步骤地针对行业污染情况,开展限期治理达标再提高工程。对水泥、冶炼行业进行了综合整治工作,红塔区12家水泥厂、易门3家水泥厂、峨山2家水泥厂、新平1家水泥厂完成了干法大布袋除尘设备的安装。对黄磷企业进行尾气综合利用、淘汰锅炉,控制泥磷外卖、污染转移等工作;加大对污染源的治理监管力度,对全市持省级排污许可证的12家企业全部实现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兴未艾
    启动《玉溪市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抓好红塔区、澄江、江川、华宁、易门、华宁建设全国生态示范区的工作,为推动生态市建设奠定基础。红塔区已经达到国家生态示范区考核要求,现已向国家环保总局申请验收;继续做好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积极探索生态村、生态户的创建工作。新平县桂山镇、戛洒镇、华宁县青龙镇、华溪镇、通海县秀山镇、红塔区春和镇、易门县六街镇启动了全国生态乡镇的建设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组织县区认真开展了2006-2020年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主要任务、进度及投资概算调查工作。在红塔区、江川、澄江等县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村示范建设,为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探索了方法和经验。

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重点加大环境现场执法力度,加强对各种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工作,增加现场监督检查的频次。全市共出动4026人次对489家企业开展了污染设施、项目建设、限期治理项目、排污许可证等内容的日常监察;组织开展全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省的要求,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玉溪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公布了省、市挂牌督办64家企业名单,同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专题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确保了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全市共出动人员2416人次,检查企业965家,立案41家,结案36家。64家省、市挂牌督办企业督办内容按时、按质完成,对个别企业已作了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完成了全市180家涉源单位(射线装置单位139家,射线装置194台,涉源单位有41家,共有放射源156枚)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换、办证材料申报、收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加大对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着力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全年共查处各类环境案件551件(其中:上级交办件54起、日常污染投诉418件、接到市长接待日和市长热线交办件31件、协调解决污染纠纷48件),处理污染事故3起;加大对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全市共立案查处102件,结案102件,罚没收入共计113.37万元,共征收排污费1300万元。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全部完成
    切实采取措施,逐项落实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指标,抓好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总结上报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抓督促,年底有检查,上下一心,共同抓好环保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八县一区2005年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交叉考核,通过考核评比我市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6项污染排放总量等8项指标均达到目标要求,自评分为99分。向省政府上报了玉溪市人民政府2005年、2006年和2003-2007年三个总结报告。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四年的努力,市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各项指标已全部完成。

    环境法制及环境宣传教育全面落实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制定下发了《玉溪市环保局贯彻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环保部门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目标任务。按照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的各项制度,建立环保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对1998年成立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对9项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和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建立了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制度;认真总结上报了“四五”普法总结材料,我局被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制定《玉溪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全面启动了“五五”普法宣传工作。
    多渠道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认真完成了由省环保局和市政府联合主办,市环保局和省环境宣教中心承办的云南省“6·5”世界环境日大型系列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及各项筹备工作;二是继续加大环境保护的社会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在《中国环境报》继续刊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栏图,在《玉溪日报》等新闻媒体上组织环保工作动态宣传稿件。在入城路口、城区繁华路段继续设置3块大型环保宣传牌;编印了《抚仙湖环境保护手册》20余万册,已于2006年6月4日开始在抚仙湖径流区广泛发放;三是继续与中央电视台、云南电视台、玉溪气象台等新闻单位、媒体合作,在中央电视台午间气象预报和云南电视台晚间气象预报节目中加大对抚仙湖的宣传报道力度;四是认真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城镇社区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红塔区第四小学等7所学校(幼儿园)被命名为第三批省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命名了玉溪二小等43所学校(幼儿园)为市级第二批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红塔区葫田社区、华宁县宁州镇城关社区、新平县五桂社区被命名为云南省首批“绿色社区”,组织6家社区完成了省级第二批绿色社区的申报工作。

    环境监测、科研深入开展
    按时完成了 “三湖一库”入湖河流月报、玉溪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工作及华宁振欣化工有限公司、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三同时”竣工验收,江川凤凰山水泥厂、刘总旗铁厂等48 家企业限期治理监测及排污申报监测,新平县戛洒镇等15个课题水质状况,云南安宁化工厂、元江镍矿等19个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等各种委托监测工作,共完成各种监测报告146份。发布空气质量日报299期。完成了《云南安宁化工厂玉溪分厂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新平鱼塘铜矿矿山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玉溪市玉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抚仙湖水生物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120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写工作。完成了抚仙湖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星云湖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杞麓湖底泥疏浚工程等4个环境工程项目的前期可研、初设的编制工作。完成了《通海县杞麓湖“十五”期间底泥疏浚工程效益评估报告》、《抚仙湖透明度下降原因研究》、《抚仙湖入湖污染负荷量调查研究》等技术研究报告以及《云南省玉溪市“十五”环境质量报告书》、《华宁县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环境预警、环境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制定印发《玉溪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玉溪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试行),认真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和工作准备,细化工作任务,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力争把环境事故的损害降到最低水平。

编辑:董文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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