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4月底,全市投入林改经费3362万元,5255个村民小组完成林改方案,3282个村民小组完成外业勘查,2353个村民小组完成面积确权,确权到户121764户,确权面积357.62万亩。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赵琳)我市自去年底全面启动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要求,各县区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林改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基本完成主体改革的60%。
经过摸底调查,我市有林业用地面积1545.9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67.4%,其中集体林1448.55万亩,占93.7%。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共涉及5779个村民小组40.64万户147.77万人。
市委、市政府对林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今年5月完成主体改革的60%、年底完成主体改革,2009年完成配套改革的目标要求,市、县区、乡镇、村都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建立了“市级领导挂帅、县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指导服务”的林改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加强指导服务,规范操作程序,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明确规定全市主体改革分5个阶段和建立机构、宣传培训、摸底调查、制定方案、确权勘查、签订合同、自查自检、输机发证、建立档案、总结验收10个工作步骤,要求做到林改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清晰,规章制度健全,操作程序规范,指导服务有力,确保全市林改工作稳步推进。各县区以政策宣传为先导,采取印发《致林农公开信》、《林改政策法规手册》,召开动员会,张贴宣传标语,编排文艺节目,开展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林改,使林改政策家喻户晓,把改革主动权交给群众,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真正成为改革决定者、组织者、参与者、推动者、受益者。
市、县区林改办高度重视村民小组林改方案制定和依法依规操作实施,预先制定下发了村民小组林改方案基本框架和范本,县区、乡镇、村三级林改领导小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助村民小组根据组情、山情、林情,确定具体林改模式和利益分配形式,坚持做到既尊重历史,又照顾现实。方案制定后,四级林改领导小组严把方案签字关、公示关、表决关和审批实施关,严格依法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使方案做到“一组一案,一山一策”,最大限度地“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最大限度地把“林木林地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落实到位。为给林改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我市还出台了《玉溪市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于2007年7月与昆明、普洱、红河、楚雄签订《五州市周边林权纠纷调处协作协议》。
截至4月底,全市抽调33483人参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投入林改经费3362.92万元。全市有5255个村民小组完成林改方案,3282个村民小组完成外业勘查;2353个村民小组完成面积确权,确权到户121764户,占涉及林改农户总数的29.9%;完成林地勘查103977宗,确权面积357.62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23.1%;共排查林权纠纷4489起,调处纠纷3344起,调处率为74.5%,全市林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我市将切实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行领导分工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工作督查制和情况通报制,把任务分解到村,把责任落实到人;有效整合技术力量,狠抓内外业工作;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保障林改投入,强化规范管理,建立林改档案和数据库,确保通过验收;创新思路,勇于实践,积极探索配套改革新路子;大力发展特色林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市建设。
编辑:黎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