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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盘活土地二级市场,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近日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红塔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近年来土地市场交易情况,对用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原划拨国有土地,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城市规划申请办理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按四类不同土地用途执行下列标准:
商业用地 一级 区段范围:玉溪市中心城区:东至福寿街两侧,南至凤凰路两侧,西至珊瑚路两侧,北:东起福寿街沿聂耳路向西至棋阳路向北至玉兴路向西至珊瑚路两侧以内地区。补缴金额:400元/平方米。 二级 区段范围:一级地区以外,东至东风中路两侧,南至红塔大道两侧,西至昆玉高速公路以内,北至玉溪大河以内、龙马路两侧以内地区。补缴金额:380元/平方米。 三级 区段范围:二级地区以外,东至抚仙路两侧,南至星云路两侧,西:南起星云路沿昆玉高速公路向北至秀山路再向西至昆玉铁路向北至玉溪大河以内,北至北二环路两侧以内地区。补缴金额:360元/平方米。 四级 区段范围:中心城区一至三级以外地籍建库测区范围以内。补缴金额:340元/平方米。 五级 区段范围:中心城区一至四级以外城市建设区范围以内。补缴金额:280元/平方米。 六级 区段范围:坝区(大营街、北城、高仓、李棋、春和、研和)集镇。补缴金额:220元/平方米。 七级 区段范围:坝区一般地区。补缴金额:160元/平方米。 八级 区段范围:山区(洛河、小石桥)集镇。补缴金额:100元/平方米。 九级 区段范围:山区一般地区。补缴金额:60元/平方米。
住宅用地 一级 区段范围:玉溪市中心城区:东至东风路,南至秀山路(东起东风路向西至明珠路向北至红塔大道向西至凤凰立交),西至珊瑚路,北至北二环路(西起珊瑚路与太极路交叉口处向北至龙马路再向东沿安居小区巷道向北至玉溪大河沿北二环路至东风路)以内地区。补缴金额:280元/平方米。 二级 区段范围:一级地区以外,东至东风大沟沿抚仙路向南至红塔大道向东至红塔集团关索坝厂区向南至秀山路再沿东风大沟向南至高新区一号路延长线,南:东起高新区一号路延长线向西至抚仙路向北沿星云路向西至昆玉高速公路,西至昆玉高速公路,北至玉溪大河、玉江大道以内地区。补缴金额:260元/平方米。 三级 区段范围:二级地区以外,地籍建库测区范围以内地区。补缴金额:240元/平方米。 四、五级 区段范围:中心城区一至三级以外城市建设区范围以内。补缴金额:180元/平方米。 六级 区段范围:坝区(大营街、北城、高仓、李棋、春和、研和)集镇。补缴金额:140元/平方米。 七级 区段范围:坝区一般地区。补缴金额:100元/平方米。 八级 区段范围:山区(洛河、小石桥)集镇。补缴金额:60元/平方米。 九级 区段范围:山区一般地区。补缴金额:20元/平方米。
工业用地 一级 区段范围:玉溪市中心城区:东至抚仙路,南至星云路,西至昆玉高速公路,北至汇溪路、凤凰路以内地区。补缴金额:180元/平方米。 二级 区段范围:一级地区以外,东至抚仙路向南至凤凰路向东至红塔大道向西至钱瓜山向南沿东风大沟至高新区五号路,南至高新区五号路,西至昆玉高速公路向北至秀山路再向西至昆玉铁路,北至玉溪大河、北二环路以内地区。补缴金额:160元/平方米。 三级 区段范围:二级地区以外,地籍建库测区范围以内地区。补缴金额:140元/平方米。 四、五级 区段范围:中心城区一至三级以外城市建设区范围以内。补缴金额:100元/平方米。 六级 区段范围:坝区(大营街、北城、高仓、李棋、春和、研和)集镇。补缴金额:70元/平方米。 七级 区段范围:坝区一般地区。补缴金额:40元/平方米。 八级 区段范围:山区(洛河、小石桥)集镇。补缴金额:20元/平方米。 九级 区段范围:山区一般地区。补缴金额:10元/平方米。
其他用地 一级 区段范围:玉溪市中心城区:东至福寿街两侧,南至凤凰路两侧,西至珊瑚路两侧,北:东起福寿街沿聂耳路向西至棋阳路向北至玉兴路向西至珊瑚路两侧以内地区。补缴金额:340元/平方米。 二级 区段范围:一级地区以外,东至东风中路两侧,南至红塔大道两侧,西至昆玉高速公路以内,北至玉溪大河以内、龙马路两侧以内地区。补缴金额:320元/平方米。 三级 区段范围:二级地区以外,东至抚仙路两侧,南至星云路两侧,西:南起星云路沿昆玉高速公路向北至秀山路再向西至昆玉铁路向北至玉溪大河以内,北至北二环路两侧以内地区。补缴金额:300元/平方米。 四级 区段范围:中心城区一至三级以外地籍建库测区范围以内。补缴金额:280元/平方米。 五级 区段范围:中心城区一至四级以外城市建设区范围以内(含城市规划区范围)。补缴金额:220元/平方米。 六级 区段范围:坝区(大营街、北城、高仓、李棋、春和、研和)集镇(含集镇规划区范围)。补缴金额:180元/平方米。 七级 区段范围:坝区一般地区。补缴金额:140元/平方米。 八级 区段范围:山区(洛河、小石桥)集镇(含集镇规划区范围)。补缴金额:80元/平方米。 九级 区段范围:山区一般地区。补缴金额:40元/平方米。
来源:玉溪新闻网 编辑:田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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