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工作程序:受检单位书面委托→下达任务通知→现场监测、采样→实验室分析→监测报告编制→室主任校核→总工审核→站长审定→被检单位缴纳监测费用→由技术管理室提交监测报告给受检单位。 办理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九曲巷 玉溪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电话:2018850
来源:玉溪市环保局
编辑:施慧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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