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收藏本页 设为首页 法律声明
首页| 新闻| 时政| 社会| 生态| 商企| 县区| 专题 | 云烟之乡| 教育| 股市周报
财经| I T | 汽车| 房产| 旅游| 文化| 就业| 玉溪人| 花灯之乡| 深度| 青春档案
娱乐| 健康| 女性| 婚庆| 美食| 论坛 | 博客| 手机报| 聂耳故乡| 玉溪图库

市级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许可证的办理

http://www.yuxinews.com 2007-3-23 9:31:00

    一、排污申报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办理程序:排污单位填报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变更与年审表,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核,县级环保部门报市级环保部门审核。

    办理地址:排污单位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8880069、8880070

    二、市级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填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及审批表,报单位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审核,再报市级环保部门审核,符合总量及浓度控制要求者,发给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达不到要求者,发给云南省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0日,向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年检程序: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实行年检制度。于每年12月20日前到发证机关进行年检,填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年检表,报单位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审核,再报市级环保部门审核,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同意年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年检或限期整改。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数量有重大改变,排污口变动或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的单位,须重新申报排污量,除填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年检表外,还要按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程序办理。

    注:属省级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市级环保部门相应的履行审核手续。

    办理地址:市环保局污染治理监督处

    联系电话:8880069、8880070

来源:玉溪市环保局

编辑:施慧莲

 共1页  [1]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美丽乡村
无标题文档
·新平县乡村旅游助农致富
·魅力戛洒展新姿
·傣族新居亮相戛洒镇
·古城村启动七个项目建设新农村
·华宁洗澡塘村:最便宜的农家乐
·诊脉玉溪特色乡村旅游
·西家冲村修通致富路
·小石桥:热火朝天修路忙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