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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抚仙湖已成为所有关心环境、爱护抚仙湖的人们的共识。作为抚仙湖管理局局长,贺光明对抚仙湖的关切溢于言表。记者采访时,他一再强调:保护抚仙湖刻不容缓。 贺光明说,抚仙湖管理局是1993年根据《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成立的,依法行使抚仙湖水政、渔政、航政管理权,有权干预一切有害于抚仙湖的行为,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抚仙湖。抚仙湖是一方无尽的宝藏,得天独厚,人杰地灵,孕育了灿烂的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抚仙湖不仅仅是江川、澄江和华宁的抚仙湖,也不仅仅是玉溪的抚仙湖,而是全人类的抚仙湖,保护抚仙湖利在当代而泽被后世。 对于抚仙湖的保护,贺光明喜忧参半。喜的是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抚仙湖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抚仙湖的保护。伴随着《抚仙湖管理条例》的贯彻,沿湖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忧的是治理的速度远远跟不上污染的速度,污染日益加剧,形势日趋严峻。他说,由于抚仙湖为三县所辖,加上《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贯彻不力,管理体制不顺,因此抚仙湖管理存在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执法交叉、有禁不止、有令不行、有事互推、有利互争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加强。其次,由于历史的局限性,1993年制定的《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不够完善,而且保护的重点不突出,导致管理工作遇到了无法可依的问题。比如对沿湖垃圾的处理,对沿湖餐饮企业屠宰行为的规范,对游人行为的约束都缺少相应的管理办法。再次,沿湖群众和游客的环境保护意识已有较大的提高,但与形势的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群众一方面对抚仙湖污染加剧表示无奈和可惜,另一方面依然随意排aq污、乱占乱建。 如何加强对抚仙湖这一优质资源的保护,贺光明强调,必须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当务之急,一是加快抚仙湖——星云湖出流改道工程的实施步伐,减少星云湖Ⅴ类水对抚仙湖的污染。二是加大对抚仙湖径流区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的控制力度,合理使用化肥,科学使用农药,发展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三是紧紧围绕着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抚仙湖“五环”工程,以及建设“三湖”生态城市群的目标,加快制定抚仙湖抢救规划。四是加快《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的修改步伐,不断充实完善,突出保护主题,尽快颁布实施,促使抚仙湖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进一步步入法制化轨道。(本报记者 王春美)
来源:玉溪日报 编辑:田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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