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2月28日在政协玉溪市二届五次会议上) 李树华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玉溪市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
一
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和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以提案方式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政建言,在促进玉溪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203件,经提案委员会认真审查,均全部立案,其中委员提案164件,占80.8%,参与提提案的委员174人,参与率达59 .4%,集体提案39件,占19.2%。按提案内容分,工交城建类87件,占42.9%;财贸金融类6件,占2.9%;农林水土类42件,占20.7%;科教文卫类45件,占22.2%;党群政法类23件,占11.3%。由致公党玉溪市委等7个民主党派联合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玉溪大河综合整治的建议》、民建玉溪市委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力度的建议》、汪燕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文化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列为重点提案。提案交由市直38个部门和7个县区办理,截至去年底,提案全部办复完毕。所提问题已解决的A类提案38件,占18.7%;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提案136件,占67%;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解决的C类提案26件,占12.8%;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D类提案3件,占1.5%。提案者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的160件,基本满意的43件,满意率达100%。 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指导,广泛征集 在提案征集过程中,市政协开展了多方面的服务指导工作。一是坚持在每次市政协常委会召开之际,结合调研题目举办专题学习讲座,传达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二是每年请市政府领导在市政协常委会上全面通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三是坚持每年召开提案工作会,进行专题研讨和提案知识培训。四是召开提案承办单位工作座谈会,征集提案线索。五是召开政协参加单位座谈会,了解提案准备情况,进行撰写提案的宣传动员。六是制发《致全市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的一封信》、《提案参考题目》和提案纸,并在政协网站上提供有关资料,指导、要求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增强履职意识,积极撰写提案,提高提案质量。通过上述服务指导工作,经过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的积极努力,提案数量得到了保证,质量明显提高。 (二)注重审查,认真交办 提案审查是把好提案质量关的重要环节。提案委员会坚持初审、复审、审定的原则,认真阅审每一件提案,采取“帮、补、转、退”的做法,对提案存在的不足给予提案者帮助指导;对情况不清、建议不具体的提案商请委员作补充完善;对属于实际问题而达不到立案标准的提案,作为信访件转有关部门处理;对不符合政策法规、不求实际无法落实或有关部门已经解决、正在解决问题的提案,退还提案者,并说明情况,对属省一级权限范围内解决的提案,请提案者通过省政协委员向上反映。通过以上工作,既把住了提案审查立案关,又保护了委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 全会闭会后,提案委认真分析研究提案内容,开展重点提案调研筛选工作,召开提案委员会会议,确定提案承办单位,向主席会议推荐重点提案。市政协会同市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了提案交办会,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对一年来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当年的提案办理作了安排布置,提出了加强领导、规范程序、认真办理的具体要求。由县区政府办理的提案,提案委与市政府办公厅的同志共同到各县区交办。提案交办及时,准确率进一步提高。 (三)形式多样,强化督办 市政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了提案督办力度。一是重点提案分别由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提案委对重点提案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关于加快实施玉溪大河综合整治的建议》,市委书记孔祥庚作了重要批示,孟祖永主席领衔督办,市政协多次组织政协委员、各党派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建设现场调研、视察,到建设部门了解情况,督办提案,提出意见、建议。经过有关部门积极努力,玉溪大河一期工程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二期工程前期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关于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力度的建议》由李有明副主席领衔督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制定了《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玉溪市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工作方案》,召开了工作会议。到省外学习考察,开拓劳务市场,与中山、莆田等地政府签署了劳务合作协议。依托玉溪农网,建立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信息平台,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钱开祯副主席领衔督办的《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文化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出台了有关文件,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工作得到了加强。二是开展提案办理视察活动。对市政府办公室、建设局、农业局、文化局和水利局5个部门承办的73件提案进行了办理工作视察。通过视察,促进了提案的有效办理。结合有关提案建议,由梁庆匡、李有明两位副主席带队,组织政协委员对市中心城区的部分重点工程和道路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向市委提交了视察报告,市委书记孔祥庚作了重要批示,对报告建议给予了肯定,建设部门采纳了有关建议。三是联合督办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厅议提案处及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联合督办组,开展了提案督办月活动,对市交通局等13个部门承办的133件提案进行了督促办理,对其余单位的提案承办也进行了催办。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提案督办活动,承办单位更加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加快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理质量。四是积极参与提案面商,在提案面商中协调关系,督办提案,提高了提案办理的“解决率”和“满意率”。 (四)认真办理,成效明显 提案承办单位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协商办理提案,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市水利局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职责三到位。市公安局建立了办理责任制、办理工作程序、办理工作通报等制度。市建设局等部门把提案办理与年度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市卫生局、交通局采用“三访一邀请”的提案办理方式,“开门”办案,加强面商。市教育局制定了八个方面的提案办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市文化局建立了“三抓”、“五定”、“四结合”的工作机制,办理工作有条不紊。 一年来,提案办理成效明显。九三学社玉溪市委提出的《关于利用玉溪铁矿资源优势,发展我市钢铁下游产品的建议》,市发改委作了认真研究,有关建议已被采纳到正在编制的《玉溪市“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纲要》中。杨洪等6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对玉通公路清水河弯道事故“黑点”实施有效整治的建议》,交通、公安等部门将提案建议列入“安保工程”,投资100余万元对该路段进行了整治,有效预防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民进玉溪市委提出的《关于修缮老昆玉公路皂角至石沟头路段的建议》,被省公路部门列为2006年的坏路整治项目,工程于去年10月完工。民革玉溪市委提出的《关于加强玉溪中心城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的建议》,水利部门列为重点提案,与有关单位加强联系,深入调研,起草上报了市中心城区地下水开采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和清理整顿通告,待市政府审定后实施。王勇委员提出的《关于将严格限制烤烟用柴纳入市优质主料烟“千分制”考评的建议》,今年已将该建议列为“千分制”考评指标。施美凤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抚仙湖面山绿化的建议》和刘利群等7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政府医用救助基金解决医疗欠费和突发事件的建议》,承办部门认真办理,两件提案被省电视台《提案聚焦》栏目采用。张丽华、杨丽琼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市弘扬聂耳精神唱响花灯文化的建议》、谢光亚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元江县乌龙水库除险加固及配套工程的建议》等一批提案已被市、县区党委、政府采纳。 提案续办取得一定成效。2002年白家林委员提出的《关于扩建元江县元红公路,逐步接通元江至河口边境口岸通道的建议》,已批准立项并正在建设。多年来委员提出的搬迁重建红塔区、峨山县和新平县看守所的提案相继落实。 2004年何勇委员提出的《关于改造建设市政府大院的建议》,已得到办理落实。2004年范长文委员提出的《关于盘活阳光广场,拉动玉溪经济发展的建议》,得到了妥善解决。2005年王金坤委员提出的《关于增设由南至北公交线路的建议》,交通部门优化线网布局,增加了营运线路,深受市民欢迎。 各位委员,市政协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组织培育高质量提案的工作还有待加强;二是全程督办提案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少数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重视不够,抓得不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