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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宣传部、文化局、广电局、文联,市级相关单位:
为参加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共同举办的全国流行歌曲创作大赛,推动云南优秀流行歌曲创作与演唱,今年10月,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和省文联将联合举办云南省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和演唱大赛。为积极配合和参加全省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和演唱大赛活动,推动玉溪流行歌曲创作、引导玉溪流行歌曲演唱,加强玉溪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玉溪社会和谐,推动玉溪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展示玉溪人民良好精神风貌和对外良好形象,玉溪市委宣传部、玉溪市文化局、玉溪市广电局、玉溪市文联决定于今年6月,联合举办玉溪市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和演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创作评选一批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群众喜爱、具有代表性和影响性,好听、好记、好学、好唱的优秀流行歌曲,发现推出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优秀歌手;推荐一批体现玉溪创作实力和演唱水平的优秀流行歌曲,参加全省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和演唱大赛并争取良好成绩。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大赛组委会
主任:张 玲(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普洪光(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主任:缪开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岳 川(市文化局副局长)
罗君鹏(市广电局副局长、市电视台台长)
武清祖(市文联主席)
成 员:姜丽芝(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鲁祥英(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科长)
高 洁(市文化局艺术科科长)
王 一(市文化局社文科科长)
朱学红(市电视台副台长、节目中心主任)
李安明(市文化馆馆长,市音协主席)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大赛和参加全省比赛组织领导工作。
(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缪开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鲁祥英(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科长)
高 洁(市文化局艺术科科长)
王 一(市文化局社文科科长)
朱学红(市电视台副台长、节目中心主任)
李安明(市文化馆馆长、市音协主席)
俞从福(市艺研所作曲家)
张亚林(市文化馆作曲家、市音协秘书长)
工作职责:根据组委会部署要求,具体负责全市大赛和参加全省比赛的协调联系、组织实施工作。
(三)专门工作小组
1、秘书行政组
组长:鲁祥英(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科长)
成员:戴培勤(市文产办主任科员)
倪 军(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副主任科员)
孙赛荣(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文秘工作,收集作品,组织评委评审作品;落实每阶段工作任务,向大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有关证件、证书制作,邀请有关领导参加活动,负责安排大赛活动有关人员的后勤(含财务)保障工作;负责推荐作品和歌手参加全省比赛的联系协调工作。
2、专家指导组
指导:省里专家李听潮、张云冈、钟勃、杨坚等
组长:李安明(市文化馆馆长、市音协主席)
俞从福(市艺研所作曲家)
成员:宋佳良(原市艺研所所长、词作家)
张亚林(市文化馆作曲家、市音协秘书长)
曾晓伟(作曲家)
龙祥华(玉溪师院音乐教师)
郭三刚(玉溪师院音乐教师)
李 锐(聂耳青年艺术团歌手、音乐制作人)
片区指导负责人:
一片区:红塔区范围,包括学校、院团及其他社会领域
责任人:俞从福、李 锐
二片区:易门、峨山、新平、元江县
责任人:李安明、曾晓伟、龙祥华
三片区:通海、华宁、江川、澄江县
责任人:宋佳良、张亚林、郭三刚
工作职责:制定计划、分工负责,联系发动并指导全市各地、相关部门及创作人员创作歌曲、推出歌手;初选作品和歌手参加全市大赛;协助推荐作品和歌手参加全省比赛。
3、宣传展示组
组长:鲁祥英(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科长)
王 一(市文化局社文科科长)
朱学红(市电视台副台长、节目中心主任)
成员:高 洁(市文化局艺术科科长)
杨 雪(玉溪日报文化产业部主任)
李永坤(市电视台新闻中心主任)
和泽远(市电视台公共频道新闻中心主任)
李绍明(市电台新闻中心主任)
宋佳良(原市艺研所所长、词作家)
倪 军(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副主任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全市大赛活动及参加全省比赛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市大赛场地安排布置、仪程设计落实及颁奖晚会的策划实施、场景布置及录制播出等事宜。
三、工作步骤、内容及要求
第一阶段(3月24日至5月20日):
1、在全市范围广泛组织发动作者开展创作。(文秘行政组及专家指导组负责落实)
2、指导全市歌曲创作与演唱,初选歌曲和歌手。(专家指导组负责落实)
3、各县(区)委宣传部牵头,与文化局、文联等共同组织选拔本地歌曲和歌手到市里参赛。(文秘行政组负责联系)
第二阶段(5月20日到6月10日):
1、邀请省里专家与我市专家及群众代表组成评审团选出15首优秀作品及部分歌手参加全市决赛。(文秘行政组及专家指导组负责落实)
2、利用市内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并选择校园、社区等进行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宣传展示组负责落实)
第三阶段(6月10日到6月20日):
举办全市决赛及颁奖晚会。(宣传展示组及文秘行政组负责落实)
第四阶段(6月20日下旬):
选送作品和歌手参加全省比赛(文秘行政组及专家指导组负责落实)
四、奖励办法
1、设立作品奖(词曲共同构成)。设一等奖2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4件、入围奖6件,共15件。一、二、三等奖及入围奖的作品奖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600元。获奖作品词、曲奖金按40%和60%比例分配。部分获奖作品将在颁奖晚会上演唱。
2、设立演唱奖。从本次大赛参赛歌曲中选择两首参加演唱比赛。评出演唱奖10名,其中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入围奖4名。金、银、铜奖及入围奖奖金分别为4000元、3000元、1500元、600元。
3、对组织工作做得好并在全市大赛中取得好成绩的县、区及有关单位,评选出组织工作奖并给予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区)委宣传部、文化局、文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立目标、细化责任。
2、各县(区)委宣传部和各专门工作小组,3月底以前将工作方案交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鲁祥英)
3、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及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玉溪市优秀流行歌曲创作与演唱大赛评选办法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文化局
玉溪市广播电视事业局
玉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8年3月20日
主题词:文化工作 ▲流行歌曲比赛 通知
(共印30份)
附件
玉溪市优秀流行歌曲创作与演唱大赛
评 选 办 法
一、参赛范围
1、作者及演唱者不限于本地。重在本土作者和歌手。
2、2008年1月以来创作的、已发表或未发表的通俗、流行风格的歌曲均可参赛。
二、作品要求
1、流行歌曲(主要指通俗歌曲)。
2、创作上提倡形式、风格多样性;以云南题材(曲、词、编曲三方面中至少有一方面必须具有云南音乐元素)为主,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贴近群众。作品力求旋律优美、节奏流畅,歌词生动、利于传唱,即“好听、好记、好学、好唱”。
3、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作者投稿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即表示同意玉溪大赛组委会及全省大赛组委会对报送的所有格式的作品(包括音响)在全省大赛活动结束两年之内,拥有对参赛作品用于演出、以及在各种媒体上宣传推广的权利(非商业用途),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三、报送方式及要求
1、系统(县区及市级相关单位)报送:各系统征集选出的作品,由作者填写参赛报名表后统一报送到玉溪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个人报送:由作者直接报送到大赛玉溪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3、报送作品要求:报送乐谱(A4,一式8份,1份署名,其余7份不署名,要求歌词、标题采用宋体二号,正文内容采用仿宋三号)的同时,需提交作品录音CD光盘1份。
4、报送时间:2008年5月20日以前。
5、报送作品数量及要求:各县(区)要求报送作品不少于4件,个人报送作品不得多于4件。
6、报送地点: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联系人:鲁祥英、倪军;联系电话:2024101。
四、评选办法
歌曲评选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专家指导组对所有征集作品初选出30首作品,供加工修改并参加决赛;第二阶段,在玉溪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演唱大赛,经评审团评选出15首优秀流行歌曲,并评出一、二、三等奖、入围奖和组织工作奖,最后在红塔集团演播厅举行颁奖晚会。
五、奖励办法
1、设立作品奖(词曲共同构成)。设一等奖2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4件、入围奖6件,共15件。一、二、三等奖及入围奖的作品奖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600元。获奖作品词、曲奖金按40%和60%比例分配。部分获奖作品将在颁奖晚会上演唱。
2、设立演唱奖。从本次大赛参赛歌曲中选择两首参加演唱比赛。评出演唱奖10名,其中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入围奖4名。金、银、铜奖及入围奖奖金分别为4000元、3000元、1500元、600元。
3、对组织工作做得好并在全市大赛中取得好成绩的县(区)及有关单位,评出组织工作奖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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