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008-7-10 10:29:00

    以解放思想为先导  抓实“四个服务”

    □  红塔区司法局局长  杨飞

    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切实抓好“四个服务”。一是要抓实“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区规划的落实,为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服务;二是要抓实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引导法律服务机构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服务手段,为公民、法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三是要抓实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帮教,积极消除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四是要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抓实法律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素质和水平,为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  致力构建和谐新平

    □  新平县司法局局长  李仕东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没有人民调解,社会矛盾就可能激化,刑事案件就会上升,突发事件就有可能发生,所以必须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抓调解网络建设。全县建立了乡镇、村、组接边地区、百人以上企业调解组织1592个,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工作网络。二是抓培训强素质。以村级换届选举为契机,按照讲政治、懂法律、会做群众工作的目标要求充实调解人员,通过培训考试,推行调解主任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三是抓排查调处,守好第一道防线。坚持村、企业每半个月排查一次,乡(镇)及行政接边地区每个月排查一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办结,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抓创新。与法院共建人民调解工作联系制度,将《人民调解》刊物征订到各调委会,编写《人民调解工作知识手册》、《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知识手册》等三本书发至各调委会,制定了每调解成功一件案件,奖励20元的政策。

    狠抓队伍建设  促进“四个转变”

    □  易门县司法局局长  张铭勇

    易门县司法局通过采取“四抓”,促进了队伍的“四个转变”。一是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确立了以执法为民信念为先导,抓队伍的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实干精神、奋斗精神,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了队伍面貌向“奋发型”转变。二是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高效型、廉洁型”机关的奋斗目标来激励干警,转变干警的工作作风,促使队伍的作风向“实干型”转变。三是工作上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突破了观念上的障碍,促进了队伍的管理向“规范型”转变。四是抓团结协作,通过团结出成绩的理念教育,树立共同信念和齐心协力、并肩作战的协作精神,促进司法行政队伍的氛围向“和谐型”转变。

    人民调解服务林改工作

    □  元江县司法局局长  杨文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以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我局建立五项人民调解机制,为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一是建立林权改革权属纠纷信息报告机制。主动开展林权改革权属纠纷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对重大纠纷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林改办或人民政府,及时组织调处,有效化解矛盾。二是建立考核及责任追究机制。对林权改革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的责任进行追究,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而导致出现差错、引发重大问题的,坚持谁出错,谁负责。三是建立调处林权改革权属纠纷案卷复核机制。对已经调处的纠纷,按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具备结案条件的,经有关负责人审核后,归档保存。四是建立林权改革权属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县里制定的纠纷调处意见,一手抓方案制定,一手抓纠纷排查,做到户与户之间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的纠纷不出乡(镇),乡(镇)与乡(镇)之间的纠纷不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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