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实施三个《办法》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2008-8-7 9:10:00

    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提高党群部门工作效率;推行《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绩效考核办法》,推进机关工作效能建设。

    玉溪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新平县以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不断深化改革,制定出台了《新平县党群部门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新平县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新平县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突破了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广大干部有了危机意识,增强了责任心、事业感,全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取得明显实效。

    ——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提高党群部门工作效率。为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今年,新平县制定了《新平县党群部门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该办法主要是对党群部门领导干部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以至失职、影响秩序和效率,造成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进行问责。领导干部对岗位职责内发生的应该问责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对所管辖地区和部门发生的应该问责的行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问责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等方式,对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受到党纪中警告、严重警告或政纪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党群部门领导干部,仍可按本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问责。该办法的实施,促进了全县领导干部认真、全面、准确地履行职责,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促进了机关作风行风的有效转变。

    ——推行《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该办法着眼于锻炼和培养干部,让干部在不同岗位、不同的环境中经受锻炼,丰富阅历、增长才干;着眼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着眼于人才资源的整合利用,各类人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着眼于关心照顾干部,解决干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规定县直单位在同一部门任职5年以上的科级领导干部,县直单位在同一部门工作满10年以上的一般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未在乡镇工作过和今后新招录的县直机关公务员,原则上分批到乡镇锻炼1年以上。目的是通过轮岗交流,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平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据悉,全县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县直部门干部共有222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79人、一般干部124人、30岁以下年轻干部19人,目前已实施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32人。

    ——实施《绩效考核办法》,推进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新平县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绩效考核范围和对象为全县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根据考核办法,决定将县委宣传部、国土局、环保局、经委作为试点单位,于2008年6月1日起试行,其余部门和乡镇于10月1日起实施。机关行政效能考核实行干部津补贴单位总额包干制和岗位职责与交办任务挂钩制度,进行分值量化与津补贴细化相捆绑,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不得。随工资发放的工作性津贴按人均500元/月或1500元/每季度纳入绩效考核的资金,年终奖金作为年度考核的绩效资金。绩效考核分为每月考核或每季度考核以及年度考核。每月或每季度完,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必须在下一月或下一季度的10日内完成考核工作,公示3天兑现绩效资金。在按月或按季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年度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年终奖金以及实施年度考核的依据。

    实施三个《办法》,新平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树立了良好的精神状态。转变了作风,激活了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二是树立了勤政为民的作风。机关干部身体力行,切实做到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为基层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确保不因自己的工作失误而损害机关良好形象。三是树立了真抓实干的作风。在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发展、体制大创新中体现了干劲、学劲、闯劲、韧劲和钻劲的精神,在创新中找办法,在实干中创业绩,真正做到“服务基层、联系群众、促进和谐”的要求。(新闻办)

编辑:宋礼春

 共1页  [1]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foot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