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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 十年来, 峨山县环保工作稳步推进。
以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为龙头,切实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并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和检查,把好环境保护第一关。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思路,生态县建设初见成效,双江镇和塔甸镇顺利通过了省级生态乡镇创建评审;县城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建立了每月监测发布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制度,县城医疗废水治理工作全部完成;创“绿”工作成效明显,现有双江小学、小街小学等7所学校被命名为市级绿色学校,柏锦社区2007年审报省级绿色社区,已经通过考评验收。
形成了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消费模式。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生态保护观念深入人心。政府制定下发了《峨山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实施方案》,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层层分解污染物排放指标,确保县政府下达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年度控制指标的完成;定期对水源地、各类保护区和矿山开展生态监察,制止和查处了多起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各类培训会、普法活动等,深入厂矿、农村,以各乡镇环境监理员为依托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每年为机关干部、离退休老干部开展一次环保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动员他们自觉维护好身边环境,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执行环保法律政策,共同抵制破坏环境的各种行为。
以开展“七项行动”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七彩云南·峨山保护行动”。各部门、各乡镇围绕“七彩云南·峨山保护行动”开展了系列宣传和动员活动,发布公益广告四幅,保护行动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广泛认同、拥护、支持和参与,全县掀起了建设七彩云南、保护生态峨山的新高潮,唱响了“生态立县、环境优先”、“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主旋律。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敏感区域、重污染行业的环境监管。在工作中注重抓落实,将任务分解到科室及个人,层层负责,加强督促,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责任心,做到方案、人员、经费、责任四落实,确保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认真受理污染纠纷、投诉、来信来访,力争做到小事不过周、大事不过月,调查率及办结率为100%。在2005年至2007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考核中,峨山县环境监察工作连续三年荣获一等奖。(新闻办)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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