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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左海)近日,峨山县塔甸镇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命名为第三批省级生态乡(镇),成为峨山县第一批省级生态乡(镇)之一。
2006年以来,塔甸镇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环境就是资源,健康就是财富”的理念,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创建云南省生态乡镇作为推动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重大措施和重要载体。严格按照《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规划,制定措施,加强领导,全面深入地开展云南省生态乡镇创建活动。在整个创建过程中,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塔甸镇环境规划》编制,并严格按照《规划》,切实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对区域重点污染进行综合整治,使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对塔甸镇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塔甸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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