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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范荣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7月1日实施。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5月以来,开展以“迎奥运、保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暨《条例》宣传活动。
成立了以县公安局分管交通的副局长为组长,交警大队长为副组长,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及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宣传活动的开展。
5月10日、25日全省集中宣传日及6月8日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日采用悬挂宣传标语,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摆放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和广泛张贴宣传单等形式,搞好宣传和咨询活动。
在5月16日县政府组织召开的2008年禁毒、消防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及6月20日召开的通海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上,分管副县长对学习贯彻《条例》作了安排和要求,要求各乡镇及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好《条例》,并由交警大队把1200本《条例》学习本及时发放到各乡镇及各机关单位参会人员手上,要求乡镇下发到乡镇各部门、村委会、学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自5月1日以来,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深入辖区公路沿线乡镇、企事业单位、营运单位、机关、学校、村寨和农贸市场等人群集中的地方组织上安全课,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展出宣传展板等方法,大张旗鼓地开展《条例》的宣传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在通海电视台“聚焦红绿灯”栏目开展《条例》的宣传,扩大宣传面。
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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