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新闻网讯(朱红星)从8月1日起到11月30日,通海县将对全县持《再就业优惠证》灵活就业的特殊困难群体办理社会保险补贴。
按规定,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是:正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失业人员;夫妻双方失业的失业人员;单亲困难家庭的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失业人员。上述四类人员,从事灵活性就业,工作形式不稳定,工作时间不稳定,工作场所不稳定,工作收入不稳定的,可以由国家连续补贴三年的社会保险费用。
2008年的补贴标准是:养老保险补贴月补贴143元,医疗保险补贴月补贴96元,失业保险补贴月补贴11元。
申报补贴的办法已经下发各乡镇、社区进行张贴,并通过通海电视台播放一星期,符合补贴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及时到户口所在的各乡镇劳动保障所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
编辑:王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