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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通过律师向媒体再次发去声明
即将离港

http://www.yuxinews.com 2008-2-25 14:51:00

    陈冠希返回香港后,除开记者会对“照片门”事件向公众致歉外,也在近几日积极配合香港警方对此次事件的调查。昨(24日)日香港媒体曝出,经过连日的调查,警方又发现了涉及另外三名新受害者的不雅照片。而当事人陈冠希在昨日晚间再次发表声明,表示在配合完警方的调查工作后,他会再次离开香港,但会在执法部门有需要时再度返港。

    据香港媒体的报道,经过连日来对“证人”陈冠希的口供提取,以及相关的技术鉴定,香港警方已经基本确认多达1300张不雅照片,大部分是来自视频短片的截图。而只有小部分的图片是数码相机拍摄。而对于这些照片以及视频片段,警方已确认是存档于陈冠希交出的手提电脑以及一批光碟内。

    据可靠消息,在警方最新发现的视频中,有不少惊人的男女交欢片段。而涉及的当事人也初步得到了确认。而在最新出现的视频截图中,警方再次发现了三名新的女性受害者,但并未透露她们的姓名。

    据悉,陈冠希此次配合警方调查时,出言十分谨慎。逐字逐句都经过律师的授意才做出回答,因此导致口供录取过程相当缓慢。而陈冠希也向警方初步表明不会亲自出庭作供,而倾向提供书面证供,免被盘问下引起尴尬。

    在昨日稍晚些时候,陈冠希通过律师向香港各大媒体再次发去声明。在此次的声明中,律师对陈冠希协助警方调查的过程做出了详细的时间叙述。并表示陈冠希的证人已经得到警方确认。由于“照片门”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陈冠希不会再为该事件做出评论。在完成与警方的合作后,陈冠希将会离开香港。不过,陈冠希之前在记者会上承诺的工作和义务,他还是会继续履行。同时,在香港警方或其他执法部门有需要时,陈冠希将再次返港配合调查。

    申明全文:

    致: 传媒人仕

    本律师行受陈冠希先生委托, 通知传媒如下:

    陈冠希先生 (“陈先生”) 对其私人照片被人用及从本年一月廿十七日起被人非法上载到互联网一事, 极度关注。

    陈先生于本年一月廿十九日已指示其代表律师向警方投诉及提供协助, 并在调查的很早阶段已就私人照片的真实性通知警方。陈先生在离港期间, 亦继续与警方保持联系, 提供资料。 基于人身安全埋由及为配合警方的调查, 其它的具体协助包括向警方交出有关电脑只能在陈先生返港后处理。

    故此陈先生在本月廿十一日返港举行记者招待会后, 立即与警方进行了会面, 在过去数天巳经向警方提供详尽的资料, 其证人的身份亦已被警方确认, 并巳提供了证人口供。

    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陈先生不会为该案件作出评论 。

    陈先生亦巳通过代表律师向有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就版权法例下触犯侵犯版权物品行为的刑事罪行作出举报, 以遏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完成与警方的合作后, 陈先生会离开香港, 但会继续履行所有以上责任及义务, 及在有需要的时候返港继续协助警方或其它部门的执法合作。

    陈冠希先生代表律师

    胡关李罗律师行

来源:新华网

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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